黑龙江省讷河市,一个正在变革的土地
近年来,黑龙江省讷河市在土地政策方面进行了多项改革,旨在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促进城市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以下是对讷河市土地变动政策的相关介绍。
为了建立广大市民参与城市建设的渠道,讷河市将宗地规划指标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土地级别、基准地价等指标,公示时间至2024年10月。
(1)土地级别:土地级别以基准地价图所载级别范围为准,没有划分级别的园地林地草地可参照其相邻园地林地草地的级别确定。
(2)基准地价:本次基准地价测算的估价期日统一,依据《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
(3)基准地价内涵表、基准地价表、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图:本次基准地价成果公布的基准地价内涵表、基准地价表、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图,供市民查阅。
为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齐齐哈尔市六区园地、林地、草地进行了统一定级,并制定了基准地价。此举旨在更好地促进城市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
会议强调各乡镇、村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市有关农村合作经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土地确权的政策精神,熟练掌握相关法规及业务知识,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并切实承担主体责任。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业务指导与服务,确保农村土地有序规范流转。
按照《黑龙江省2024年耕地轮作试点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讷河市实施耕地轮作试点面积7060亩,共计245户。全部为实施1年试点,到2024年底结束。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设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讷河市推动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促进农村消费、推进乡村振兴、构建新发展格局。
通过以上政策,讷河市在土地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市民提供了更加公平、透明、有序的土地市场环境。未来,讷河市将继续深化改革,推动土地政策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