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新乡市的重要政府部门,致力于提供全面的劳动保障服务,包括就业创业指导、社会保险管理、人才交流服务等多个方面。以下是该局的一些基本信息和服务内容。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位于新乡市人民东路甲1号,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服务。您可以通过电子信箱xxsrsj@163.com与该局联系,窗口办公时间为9:00-12:00和13:00-17:00,机关办公时间为正常上下班时间。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秉承“服务为民”的理念,得到了山谷网安的技术支持,确保了政府网站标识码为4107000039,豫IC备2020033531号-1,访问量达到1626次,为公众提供了高效的信息服务。
为响应国家政策,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关于开展职引未来—2024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等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针对新乡经开乐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提出的开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申请,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服务的通知》等规定,决定准予申请。
新乡市卫滨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由黄小芹、孔建洲、窦军峰、吕欣等多位专业人才提供服务,旨在为公众提供高效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了包括创业担保贷款、税收减免、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保补贴等创业和灵活就业支持政策,助力创业者顺利开展业务。
针对中秋和国庆节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问题,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确指出,加班工资应为3倍工资,是否包含原工资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离退休人员取得的原单位奖金及补贴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也有明确指引。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新乡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规,严格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