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主板上市公司的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以下是该规则的主要内容和相关内容。
1.1上市及衍生品种上市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主板上市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退市等事宜,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在本所的上市,信息披露等方面,也适用本规则。2.1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本所修订了《股票上市规则》。
3.1提高主板上市标准
适度提高主板第一、二套上市标准的净利润、现金流、收入等指标。 将第一套上市标准的最近三年累计净利润指标由1.5亿元提高至2亿元。
4.1施行日期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1原规则废止
本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和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92号)同时废止。
6.1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本规则附件中包含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该规则自2009年7月实施,历经多次修订,以适应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发布,标志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市场监管的进一步完善。规则修订内容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主板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